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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5日中午12时许,嘉陵公安车站派出所接到群众黄某求助称,自己的行李在自贡到南充的大巴车上被另一乘客错拿了,请求派出所帮忙寻找。 民警经过详细的了解得知,黄某被错拿的行李系一款式相近的黑色背包,内装贵重物品若干及其到南充走亲戚的“伴手礼”。由于行李拿错了,黄某显得非常着急。民警一边安慰黄某情绪,一边仔细检查了他带来的背包,在背包的夹层里找到一张4月6日南充到自贡的车票,车票上显示乘车人为“刘某某”。民警立即到嘉陵区汽车客运站查询了当天的购票记录,经过查询购票信息、比对监控录像,最终找到了乘车人刘某某及其身份证号码。随后,民警通过“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平台,找到刘某某的联系电话,并及时与其取得联系。 下午1点多,在派出所民警见证下,双方交换背包后物归原主,当事人和周边知情群众都对民警热心助民的行为连连点赞。(雍 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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