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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谭裕骑 记者 史晓露)11月27日,记者从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近期,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类食品604批次样品,其中31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包括:2批次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5批次蔬菜制品、2批次糕点、4批次餐饮食品、14批次酒类、2批次饮料。 不合格产品名单: ●标称由温县嘉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调味面制品(伤心凉皮)”,不合格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以脱氢乙酸计)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验结果分别为0.190g/kg、0.150g/kg,标准规定均不得使用。 ●标称由隆安县壮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检验结果为250000,210000,160000,200000,180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CFU/g。 ●标称由广汉市泰鑫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结果为0.42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标称由巴中市巴州区阿妹面馆生产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69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巴中市恩阳区玉井乡何氏干杂副食店销售的“香酥麻花”,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2.08g/kg,标准规定为≤1.6g/kg。 ●巴中市南江县佳达农贸市场2号熟食摊位陈树兰销售的“卤火鸡腿”,不合格项目为亚硝酸盐残留量(以NaNO2计),检验结果为127mg/kg,标准规定为≤30mg/kg。 ●南江县南江镇兵哥干杂店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18.9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南江县南江镇杨娟干杂冷冻食品批发部销售的“干沙参”,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0.65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南江县南江镇杨娟干杂冷冻食品批发部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12.0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巴中市恩阳区盛都超市销售的“干笋子”,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结果为4.10g/kg,标准规定为≤0.2g/kg。 ●南江县南江镇张秀华餐馆销售的“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结果为306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南江县南江镇老岳拉面店销售的“酱油(配制)”,不合格项目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检验结果为0.06g/100ml,标准规定为≥0.40/100ml。 ●南江县南江镇严妹干杂副食店销售的“油炸小麻花”,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结果为1.88g/kg,标准规定为≤1.6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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