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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做好四川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30 10:34 |锦绣四川网| 浏览量: 12006

  本报讯(记者朱雪黎)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成立四川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协调解决普查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坚持依法普查被放在首位。按照规定,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为确保数据质量,四川还将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此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采用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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