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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建设项目行政处罚数据,数据显示,成都裕龙壹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恒大御龙天峰城项目一期(9#、10#楼地上部分)建设项目,又遭到处罚。 此次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处罚决为:定文书号成规监罚[2020]16号,处罚决定日期为5月22日。此前(5月12日),成都市龙泉驿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曾对成都裕龙壹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过处罚: 行政行为:成都裕龙壹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同安街道办事处锦绣路以西修建的恒大御龙天峰城一期(1#、18#、21#~23#楼)建设项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理:处罚款22915.00元 据查询得知,成都裕龙壹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11日,注册地位于龙泉驿区同安镇同安路101号锦宏.自由假日中筒七层,A级纳税人(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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