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财经 教育 视觉 三农 党建 法治 汽车 房产 文娱 健康 食品 公益
搜索
锦绣四川网LOGO 新闻中心 要闻 查看内容

四川严禁未经专业培训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

发布时间:2020-12-7 10:25 |锦绣四川网| 浏览量: 12038

  近日,四川省林草局组织修订了《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于12月4日至12月2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预案》明确,严禁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直接参与火灾扑救工作。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以应急航空救援队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扑火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支援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扑火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牧区职工、机关干部及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预案》规定,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森林草原火灾、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四个等级;根据森林草原火险指标、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案》明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省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并通知相关市(州)根据响应等级落实相应措施。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后,首先转移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在火灾处置中始终将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未经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不打火、高温大风等不利气象条件不打火、可视度差的夜间等不利时段不打火、悬崖陡坡沟深谷窄等不利地形不打火”,坚决禁止多头指挥、盲目蛮干,避免造成扑火人员伤亡。(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王代强)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投稿邮箱:3105884314@qq.com
锦绣四川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信息服务信用承诺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