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新闻中心› 汽车 › 查看内容 |
近日,市民罗先生通过泸州新闻网·川江新闻网和川江号APP“网络问政”平台反映,9月5日,他带着刚满月的小孩到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第二针乙肝疫苗。但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非社区儿童需去户籍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为由,拒绝为孩子接种疫苗。 罗先生表示,小孩平时都是和奶奶一起住在南城街道滨江路四段金地小区,但小孩的户籍在华阳街道竹苑社区。对于非本辖区范围内的孩子,是否真的不能在该辖区内接种疫苗,是否有相关规定? 对此,江阳区疾控中心疾控科科长范朝均7日向川江都市报记者介绍,罗先生反应的问题,他们已经调查核实,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做法不正确,目前已责令他们进行整改。 范朝均表示,婴幼儿进行预防接种,不管户籍是不是处于居住地辖区内,都享有同样的预防接种权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得推诿拒绝。 范朝均还表示,目前,他们已要求南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整改;下一步,他们还会联系到罗先生本人,向他道歉。 川江都市报记者许世智 |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投稿邮箱:3105884314@qq.com |
锦绣四川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信息服务信用承诺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