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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精神,按照省级开发区设立有关程序,成都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已完成设立的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名称为成都青羊工业集中发展区。 二、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航空航天器、饮料、金属制品。三、开发区设立地点在成都市青羊区。开发区设立核准面积为344.09公顷。四至范围为区块一东至成飞集团,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土龙路,北至土龙路;区块二东至武青路,南至日月大道,西至成飞集团,北至成飞集团。 公示时间为七天,如有异议,请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28-86705636。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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