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吴礼秋 记者 叶艳 李秋玥)10月16日中午,执勤民警发现昨日中午才因“酒驾”被处理的“熟人”刘某,因其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按理不能驾驶机动车,却再次驾驶机动车上路并且被查处时又是“酒驾”。他也成为大安交警在24小时两次处罚的第一个机动车驾驶人。
当天中午大安交警大队开展午间酒驾整治行动,发现前一天查处的刘某驾驶着摩托车驶来,出于职业的敏感和警觉,执勤民警示意刘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而刘某边停车边不断摇头并叹气。民警随即对刘某进行了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都感觉十分惊讶,同其在24小时内发生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创新了大安交警查获再次酒驾时限最短的记录。
事实面前,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原来,当天中午,刘某在家饮酒后步行前往银行缴纳前一天酒驾的罚款,但是银行不收现金,只好回家拿银行卡。回到家里,刘某却发现快到下午上班时间了,担心迟到,索性驾驶两轮摩托车赶往银行。就在其前往银行的途中,刘某再次因酒驾被查处,距离头天的酒驾行为还不到24小时。最终刘某被公安机关处理罚款2950元,行政拘留八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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