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要闻 财经 教育 视觉 三农 党建 法治 汽车 房产 文娱 健康 食品 公益
搜索
锦绣四川网LOGO 新闻中心 房产 查看内容

绵阳女子买4层别墅找保洁公司全年服务 对方只做一次要求再加价

发布时间:2018-10-19 16:01 |锦绣四川网| 浏览量: 20065

    近日,市民沈女士拨打市长公开电话12345投诉称,自己与一家名为“康之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保洁公司签订了合同,结果刚做了一次保洁就被要求临时加价,她拒绝后对方不仅不接电话,还不给她做保洁。15日,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本报记者

    /业主/

    签订合同后被要求加钱

    沈女士的新家是一幢别墅,建筑面积为269平方米,但因为有改建,别墅总共有4层。今年7月,沈女士的新家装修完后,打算找一家保洁公司长期合作。

    后经朋友推荐,沈女士选择了一家名为“康之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家政服务公司,经该公司工作人员到沈女士家查看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家政保洁合同”。合同规定,一年收费3888元,总共服务十二次。

    沈女士称,在签订合同之前,自己明确告知对方房屋有过改建,并且还带工作人员查看了一至四楼所有需要打扫的空间,最终认定服务面积与建筑面积一致。对方称有改建没有关系,每家每户都会存在多多少少的改建。

    8月,家政公司第一次到沈女士家做了清洁。做完后,保洁公司的老板给沈女士打电话称,房屋面积不止269个平方米,要求在合同的基础上再加2300元钱,否则多出的部分是不会做的。对于这个要求,沈女士给予了拒绝,“这之后,对方不仅不接电话,也不上门做保洁了。”

    超出约定面积太多

    15日上午,记者来到康之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记者表明身份及来意后,该公司前台称不接受采访。

    16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该公司,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性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同时还向记者提供了相关合同及安排表。记者看到,合同上注明甲方房屋建筑面积为269平方米,且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没有提及一层的车库。该负责人告诉记者,7月8日,沈女士与公司签订了合同,签合同之前沈女士的确向工作人员称房屋有改建,加上之前有客户同沈女士一个小区,且户型一样,工作人员自认为服务范围也一样,没多想就签订了合同。

    8月2日,公司派4名员工到沈女士家做保洁,但原本4个小时就能完成的任务,4名工作人员从早上8点做到了下午4点。30多平方米的地下室改建成了100多平方米,加上4楼的改建,实际面积比约

    定面积总共超出了150余平方米。随后,4名工作人员向公司反映了情况,当天下午,该负责人跟沈女士协商称面积太大需要加钱,但对方不同意。

    9月,该负责人通过微信向沈女士预约进行9月的保洁,但沈女士称9月不做,等国庆过后再做。10月6日,沈女士向公司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房屋保洁全部做,二是退钱。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同意向沈女士退款,但要根据合同扣除20%手续费,但沈女士不同意。“因为之前不清楚地下室的情况就签了合同,合同上清楚写着建筑面积为269平方米,且服务范围不包含地下室。”该负责人称。

    “我们从来没有不接沈女士的电话,一直通过微信与沈女士进行对接。”该负责人随后向记者提供了与沈女士的聊天记录,记者在聊天记录中并未发现公司有推卸责任的行为。

    /公司/

    如果没有证据则依照合同执行

    记者就此咨询了四川睿桥律师事务所郑植律师,郑植称,如果沈女士在签合同之前向保洁公司披露了房屋有改建的事实,且保洁公司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但没有到地下一层进行具体查看,这是公司自己放弃了查看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保洁公司签订合同后再提出加钱是不合理的。但如果保洁公司的服务范围超出合同约定,那么保洁公司提出加钱应认为是合理的。

  更多四川本地有点新闻,请上四川时间网,www.weishiqq.com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投稿邮箱:3105884314@qq.com
锦绣四川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自律公约》 | 《网络信息服务信用承诺书》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