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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等13个市州获重奖空气激励资金均超500万

发布时间:2018-10-29 15:07 |锦绣四川网| 浏览量: 12032

  广元的环境空气质量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广元晚报全媒体记者程朱荣摄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今年1-9月环境空气质量报告出炉,全省有13个市州因空气质量改善明显,各自获得超过500万元的激励资金。值得一提的是,有两个市获得的激励资金超过千万,分别为乐山市1258.51万元,泸州市1009.41万元。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起,省财政每年拿出1.3亿元用于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的激励约束,今年资金额度从1.3亿元增加到1.5亿元。根据《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约束办法》,1.5亿元的奖金由同比改善激励资金和PM2.5目标任务激励资金两部分组成。

  记者梳理发现,综合常态化管控目标和六项监测因子改善情况,1-9月,13个市(州)同时获得PM2.5目标任务激励资金和同比改善激励资金。上述13个市州在1-9月的激励资金都超过了500万元。这些市州分别为:成都、自贡、泸州、德阳、广元、遂宁、内江、乐山、巴中、眉山、资阳、甘孜、凉山。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市州获得的这些激励资金,都将用于各地提升空气质量。

  值得关注的是,攀枝花、南充、宜宾、广安、达州、阿坝6市(州)未获得同比改善激励资金。攀枝花、绵阳、宜宾、雅安4市未完成PM2.5常态化管控目标任务,分别扣收目标任务激励资金375万元,扣罚地方财政资金375万元。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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