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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自贡网报道,还有一个多月才交房,25岁小伙陈川突然接到小区物业打来的电话,称房内已经有人居住。经核实后小区物业作了报警处理。一个月过去了,陈川仍没弄明白居住者为何人,又是从哪里拿到的钥匙--眼看交房在即(本月月底)却没有该有的喜悦,他告诉记者买房子是准备结婚用的“家里人觉得(被人住过)不吉利。” 新房子还没到手就被人住了 9月22日,陈川突然接到某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是否已经入住该小区7栋15XX号房屋,业主表示交房时间还有个一多月(10月30日),既没有交房也没有房门钥匙自然无人居住--让陈川疑惑不已的是对方告诉他,当天上午接到其他业主反映在15xx号房门口发现生活垃圾,经工作人员到场确认发现房内居住两名男子。 在确定居住者并非业主本人及其家人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当场拨打了110报警。 据了解,民警到场后一人离开现场,将另一人带回派出所经询问对方称受其(离开者)邀约方才到该房间居住,对于“房门钥匙”来源等一概不知。 第二天,陈川就从居住地鼎新赶到该小区处理此事,但一个月过去了仍然没有得到明确答复,到现在他仍然弄明白居住者为何人,又是从哪里拿到的钥匙?眼看交房在即却没有了该有的喜悦,他告示记者这套房子是买来结婚用的“家里人觉得(被人住过)不吉利”,因此除了弄个明白之外还想讨一个说法。 房子到底是样品房还是二手房 10月25日,陈川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到一个疑点,9月22日当天他接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电话后不久,又接到其置业顾问陈某电话称“哪两个人是帮忙搬家具的”,事后又证明“居住”属实,说明陈某不但说了谎还对居住一事知情。陈川还谈到另一个细节,陈某当天下午就赶到鼎新让其签《入住协议》,他表示了解情况再说。 “当时知道是样板房,但绝对不是二手房。”陈川表示认购时间为2017年10月29日,当时是由他母亲一手操办、到售楼部看房选房,最终定下了这套七十多个平方精装修房,同时也是一套样板房,总价四十八万多点,并分别于2018年1月6日和2018年6月7日付清全部房款。 从陈川提供的两张收据上看,收款人均为其置业顾问陈某。“两张手写收据(上的钱)加起来是四十八万多,但开给我的正式收据却只有四十三万多一点。”陈川怀疑是不是有人吃了中间近五万元差价,此外他还表示自己手里的购房合同上面并没有盖公章,在结合“被人提前入住”情况他心里的疑问越来越多。 房屋未交付业主并非“非法侵入” 随后记者先后走访了小区物业公司以及房地产公司均未得到明确答复。置业顾问陈某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则表示,该样板房确为另一位业主购买并备案,后通过公司转售,陈川对此是知情的。此外关于“两名男子”为何人,以及如何拿到房门钥匙,陈某称自己只负责销售,其它不知情。 记者致电核实陈川房屋属“转售”且置业顾问告知其知情一事,他否认了这种说法称:“房子是在售楼部买的,接待的是也是房地产公司工作人员,当然买的是新房。”记者从警方了解,此事属民事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走司法途径。 有专业人士认为,房屋未正式交付因此权则还不属于业主,因此,交付前业主无权干预该房屋的使用,陌生人入住也就不构成“非法侵入”。也有人认为需查明谁允许入住,入住时房屋所有权归谁等问题,并表示要查明上述问题并不难,另一方面从情感上业主一方也需要一个解释,各方应抱着友好协商态度解决。(记者张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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