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市长,你好!我是一名新成都人,因向往成都的美好,携带爱人投奔成都。2014年4月,我全款购买位于双流航空港珠江路300号的“蓝光空港国际城二期”一loft公寓,2015年五月收房,强行要求从2014年10月25日(之前未接到任何交房通知)起算物业费。我们补交了物业费。开始装修(未破坏卫生间和阳台防水),却发现室内33平米的房子,地坪高差达到七公分,在隔墙上打孔挂电视,发现都是粉质砖,无法承受挂电视的重量。装修完成后,至2015年十月,发现家里的墙壁被从楼顶渗下来的水泡了,起泡了。木地板也长霉了。阳台上方过梁出还出现了裂缝。这些问题物业拖拖拉拉的处理了。随后12月份,我家楼下房主投诉说墙面渗水,物业怀疑是我家渗漏下去了,现场实勘,发现不是。随后2017年,楼下住户的墙面渗水(卫生间和阳台两处)越来越厉害,楼下住户和物业长时间骚扰我们,说是我家渗水下去了。由于该小区水管全为暗敷,我们装修没有动任何水管。迫使我家租户退房,并且造成我爱人神经衰弱。最后实在无奈,我们花了2700多块钱,请物业找人来处理。期间共损失租金达8000余元,及2700处理费用。我有两个疑问,一是我们国家对于水管的质保期是两年,对于埋设在混凝土现浇板里面的水管质保期应该更长,在两年质保期内,物业及开发商已经知道水管和防水有问题,为何不及时处理好?拖多质保期过了,强行要求业主出钱还伤心。我家装修过程中也多次请物业验收,并未破坏任何防水和水管为何我们万承担赔偿责任和自己的租赁损失?购房合同约定的办理产权的期限是交房后720天,逾期按合同价款1%每天赔偿(实际合同在未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改为10元/天),我们家从2014年10月25日开始交物管费起算至2016年9月15日应取得产权。我们家也是第一时间交齐了所有契税等各种费用,2017年5月以来,我们电话催促办理产权证超过100余次,至2018年7月18日依然没有办理下来产权证给我。并且蓝光企业总部态度很差,还多次言语暴力抵抗,因为我们被这个房子折腾的身心俱疲,计划卖掉房子,由于产权证迟迟拿不到,也导致我们错过了最佳出手的机会。最后我们自己申请办理产权的,关于逾期办理产权的赔偿,开发商迟迟不履行!试问,在产品质量升级,服务升级的今天,谁还放心购买蓝光空港国际城二期的房子,老百姓的各种冤屈,损失谁来赔偿?谁来替我们做主?辛辛苦苦挣钱买套房子,差点把人搞疯了……蓝光空港国际城二期漏水事情极为普遍,业主们苦不堪言…… |